法律问答

一开发商在某地建小区,他们原本是2股和伙建房,建房期间由于资金问题,便宜(A开发商杨某出售房屋)并且给购房者签了购房合同和收款收据,但是小区房建好以后,B开发商发出公告称以上合同均无效甚至是假的还称A开发商老板携款潜逃,牵线建小区的是镇政府,像这样问题我们如何维权?

2018-12-10 20:39: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受益人或受益人范围不清的信托不生效。信托是为了受益人而设立的财产管理制度,受益人在法律上是信托成立的要件之一,没有了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明确,信托的受益权就没有了归属,信托失去了存在的针对性,这样的的信托是无效的。
  • 房屋遇到拆迁而要向开发商征收的时候,往往会与开发商签订相应的合同,维护好个人的拆迁协议。自己的房产值多少钱

    以当地商品房房价为参照物,了解自己的房产值多少钱;若自己不明白,可以找内行的朋友咨询,附近交易的案例比较,或者找评估公司评估;

    看拆迁开发商的手续

    对自己的产权手续、房产价值等有数之后,若收到拆迁通知,马上咨询了解拆迁开发商的法定资质,是否有拆迁许可资质等,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若没有的话(好多是借用的)拆迁开发商的主体就有问题,属于违法拆迁;目前好多地方的居委会(村委会)、乡镇政府、甚至县市政府,都是在没有拆迁许可的情况下拆迁的,事后找一个拆迁公司顶顶名;
  • 用假名字假合同算《合同诈骗》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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