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我的合同到期是2015年12月16日,工作满一年,公司没有提出续签,也没有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公司领导说公司要搬到上海问我去不去,我20号回复说不去,让我交接工作说给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到2016年1月7日,公司搬走。公司没有书面通知不再续用和一个月工资补偿,补偿的事情和我一样不愿去的同事也知道。走的时候让我填写离职申请书。2.公司入职前,说工作满一年,年底双薪,合同上有提到,但是没有表明金额。3.我到现在还没有拿到一月份工资和答应的一个月工资补偿,请问我能申请劳动仲裁要回一月份工资以及答应的补偿以及年终奖吗?

仲裁
2018-12-10 20:51: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员工主动申请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者的工资足额发放。
    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员工离职时办理完所有的离职交接手续后,公司应在手续办理完毕当日给员工核发所有工资。
    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动报酬只要在劳动者实际参加了劳动就应该获得,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不影响合同履行期内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获得。
  • 年底双薪怎么算?
    关于年底双薪的发放,不同企业有不同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用人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年底双薪的发放方式和数额。也就是说,“发不发”、“怎么发”的自主权都在企业。且不同企业对年底双薪都有不同规定。
    有的企业在《员工手册》中规定:农历年底,公司将发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额作为奖金,奖金按比例计算,发给当年加入公司并于12月31日前通过试用期的员工。出勤率不良、表现不好或者有违纪行为的员工不能获得此奖金。
    一般来说,关于年底双薪发放最常见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按比例拿双薪
    二、发双薪前离职不享受双薪
    有的企业规定,员工要拿到年底双薪,必须符合几个条件:员工当年度必须在公司服务期满三个月;发放双薪当日必须仍在公司工作;最主要的一条,员工在发双薪日前提出辞职或者过失、非过失解除劳动合同的,将不得享受年度双薪。
    三、发不发双薪,企业规章说了算
    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年底双薪的发放方式和数额,“发不发”、“怎么发”的自主权都在企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发放年底双薪,这不是一项法定义务。企业如果没有明文规定,此前也没有惯例,劳动者就不能强求单位必须发年底双薪。而第十三个月工资的标准是基本工资还是全额工资或者还是奖金,完全要根据企业与员工的约定,或者企业薪酬福利政策的规定来确定。
  •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与没有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申请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没有区别的。
      用人单位应该与劳动者在入职第1个月内及劳动合同到期后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补偿: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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