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结婚不到一个月,也没结婚证,出去打工闹矛盾,女方消失了两个月,男方发短信说让她回去该退的退该还的还,女方回去了,男方又说她是为了激女方回去,现在女方不愿意了,要离婚,但是男方要求从订婚到结婚所有东西都算上,一下子算了几十万,女方不同意,让男方告去,如果这种情况男方告的话女方都得赔什么,能起诉成功吗,没有结婚证

2018-12-11 09:02: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法定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双方自愿离婚,另一种是起诉离婚。如果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可以选择起诉离婚的方式。基本的方法步骤如下:
    一、【写出离婚诉状】
    要求离婚的一方写出书面离婚诉状。
    诉状中表明被起诉人(被告)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表明具体诉求: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等等。写清离婚理由。
    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状】
    起诉离婚属于民事诉讼案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办理。
    如果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一般情况下,应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法定特殊情形的,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 在男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女方如果坚持不肯协议离婚,只能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需要有证据证明双方是感情确已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只要女方不同意,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的,判决后6个月男方才能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的。一方坚持的话,早晚都会离的,只是时间问题。
    出轨问题:
    一方出轨,如果有《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与他人同居的,但是必须有证据才可以。
    涉及出轨的法律条文
    通常意义上的出轨,导致感情破裂的,不影响夫妻财产分割,原则上仍然是一人一半。如果长期出轨与人通奸的,可以适当少分。
      
    一、婚姻法规定的有过错,只能是《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
    即,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仅仅是出轨,而没有上述的5种法定情形,尽管精神上承受了巨大的痛苦,但在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还是无法得到法庭的支持。
  • 女方不同意离婚的。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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