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打工,老板不想要人了,但做了多年,没有买养老保险,合同也是断断续续的签,最近加大了工作量,但工资又减少了,不想给他干了,但这么多年节假日不放假,经常加班,现在不想干了,怎么可以拿到补偿

2018-12-11 13:4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 《劳动法》中对加班工资的规定如下: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日工资基数的150%,休息日是日工资基数的200%,国家法定休假日的日工资基数的300%。
    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
    21.75天。

    假如一个月薪为2175元的员工,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2175元除以
    21.75天即100元;如果企业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则应支付其不低于100元的3倍即300元的加班工资。

  • 1、关于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你有权要求得到一份劳动合同,公司不给的你可以交涉,交涉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处理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建议你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还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是有自由辞职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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