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作为实习生在公司上班,所以没签劳动合同,上班期间造成工伤,公司应该如何赔偿??

2018-12-11 21:13: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前,实习人员可以参照单位的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但是在,工伤保险条例施行后,实习生不再属于工伤保险保障的范畴了。因为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是存在劳动关系,而实习生因为学生身份,无法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实习生无法参加工伤保险,其在在工作期间受伤也无法认定为工伤。
    但是,实习生与用人单位形成了雇佣关系,实习生可以根据最高法院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要求单位依法承担雇主的赔偿责任,处理。该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按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

  • 1、实习生因工受伤的,其损害应当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法律规定,产生纠纷的,应当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2、实习生与用工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而属于劳务关系。《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是指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而学生实习并不是以实习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实习是其学习的一部分,实习并非法律上的就业行为。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也进一步认证了学生实习不属于就业,实习学生与用工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而属于劳务关系。
    3、属于劳务关系的情况下,实习学生在工作中因工受伤的,所受损害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如果就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应当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而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不需要经过劳动仲裁程序。

  • 1、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申请劳动能力和停工留薪期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申请赔偿数额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4、用人单位未按仲裁决定支付费用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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