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交通事故去世,被告有两个人,其中有一个是肇事者,所以我们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结果法庭说被告太多,他们不好分责任,所以让我们另外提出民事诉讼,由民事庭对责任进行分配,再告诉刑庭交通肇事者应承担多少,在操作中会有这样的操作吗?我们害怕万一另外提起民事诉讼,对交通肇事者没有压力。对我们受害者来说,哪种方法更稳妥,是刑事附带民事还是另外民事诉讼?

2018-06-14 06:17: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一般规定的例外情形有以下这些:   刑诉法解释第155条第3款规定,“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道交解释》)第14条第1款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16条和第22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据此,交通肇事案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与民事侵权诉讼的赔偿范围是一致的。
  •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
    交通肇事不一定是犯罪,发生交通肇事,建议及时报警处理,拨打112报警。
  • 交通肇事责任是怎样划分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肇事责任怎样认定  
    (一)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具有上述1-3项及1-5项情况,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即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2、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3、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二)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三)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