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所在的民营企业,经营管理层长期冲突,管理已经陷入僵局,股东会决定解散公司,进入清算程序,我想咨询一下,请问根据合同法,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都有哪些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7-14 22:0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公司清算报告
    一、清算工作基本情况:1.注销企业概况。2.企业注销的原因。3.清算组的成立情况。(清算组成立时间、清算组成员的组成及清算组成员的身份、职务)4.公告的情况。
    二、清算企业财产状况(清算开始日的财产构成包括:货币资产、实物资产、其他资产)。
    三、清算企业债权、债务的审定情况:  1.债权的追收情况及对未收债权的处理;2.债务的申报、审定情况。
    四、清算财产分配情况:1.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2.海关、税务部门税款交纳情况;3.企业债务的清偿情况;4.投资人或股东的分配情况;
  • 你好,股东解散公司程序是:  
    (一)清算组。 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如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二)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三)注销登记。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