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前几天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付了5000元定金,准备办理贷款。可是发现原房主户口无法迁出,因为他没有其它房屋可以落户。房屋买卖合同有一条违约责任:签约后反悔,不愿出售该房屋,或拒绝腾房或不迁出户口,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则视为违约。现在原房主算违约吗,我可以要其退还定金,不再购买此房吗。

2018-12-12 10:11: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运输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即对方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如果既有违约金又有定金,守约方只能选其一。
  • 一般来说,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就签订了预售合同,应该认定无效。但是如果在购房者起诉前,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则该合同应该认定为有效。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 合同有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有约定给付时间或未约定给付时间;没有规定给付时间的,按提示时间.就是说你告诉要付货时算起(要有证据);《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综上所述,如对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