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公司申请了破产,管理人在清理过程中发现我公司为逃避债务而转移财产。我公司转移财产的行为有效吗?

2018-07-14 23:04: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破产清算程序转重整如下:按照新破产法的规定,重整程序的申请人分为两种情况:
    (1)破产案件受理前的初始重整申请,可以由债务人或者债权人提出。
    (2)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前的后续重整申请,初始申请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可以债务人或者持有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一名或数名出资人提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破产法的规定的,应当裁定许可债务人进行重整并予以公告。
  • 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体户是不同的。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它的经营和债权债务和经营者密不可分。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独立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它的注册资本是有最低限额的(有关上海自贸区的特别规定除外)。一般来说企业的注册资本和企业的经营需要与其规模要相适应,注册资本也是企业实力的一种体现,注册资本太低,难以满足企业基本的经营需要也是不合理的。
    假如遇到企业破产这种情况,要对企业资产进行清算,对企业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如果股东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也要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 债权的管理办法个公司的债务与债权处理总体思路:依法清欠,有情操作;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一)债权清理原则
    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
    3、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
    4、综合清欠。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融合,综合清欠。
    5、债权管理与债权经营分离。财务公司负责债权的管理工作。创业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债权的经营工作,由其负责对现有债权实行市场化运作,盘活闲置资产,依法收回外欠资金。
    (二)债权清理措施
    1、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
    2、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
    3、鼓励企业发展,对成长性较强的生产型企业欠款,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4、规范债权转让方式,债权转让必须依法签订协议,办理公证。
    5、明确分工。清欠目标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并配套相应的激励措施。
    6、债权清理回收的资金、物资、股权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防止侵占、挪用债权清理回收物资和资金的现象发生。
    二、债务的管理办法总体思路:诚实守信,审核确认,综合处置,分期偿还。
    (一)审核确认
    1、清查 对现有债务组织专项清查,摸清底数。
    2、建档 收集每笔债务的原始凭证,登记项目名称、当事人、经办人、负责人,做到一债一档。
    3、认证 在充分调查掌握确凿证据资料的基础上,对每一笔债务加以客观认证。填写“公司债务认证表”,逐一找当事人核实,当事人必须积极配合清查工作,提供原始资料,做到不重不漏。清查、审核后予以认证,项目负责人对认证情况签字。未入账但已形成的负债,需先审计后再认证入账。没有招标文件、合同、经办人、验收、现场签证等资料的债务,按照有关规定暂不予确认。
    4、入账 对于已认证未入账的债务,经财务部门审核,报公司办审定后登记入账,对于没有认证的债务暂不纳入还款计划。
    (二)规范管理
    1、按项目实施单位确定债务承接主体,规范债务管理。
    2、每年按照债务类别制定偿还计划,列入年度财务预算。
    3、在清回债权(货币或实物)中,安排50%专项用于偿还历史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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