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买卖纠纷,我通过中介买到了一处住房,我已经付给了首付款35万元,双方约定满5年后办理过户手续,现在已经满了5年,原房主由于各种原因迟迟不能给办理过户,现在我所购买的这处房产又被法院查封了,怎么办?

2018-12-13 18:06: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查封期到,法院没有继续查封,可以过户;
    2、法院可以继续查封,不需要通知本人。
    3法院出具解封证明,到该车所属车管所办理年审和处理违章,然后正常过户。
    4查封期到了后,法院没有再查封,你就可以过户了
    5查封期已经过了,法院没有及时再查封,你可以过户。法院可以继续查封,不需要通知本人
  • 房产过户流程如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 法院查封房产的手续:  
    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1)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2)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3)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 1、《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第四款规定:“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2、不同法院可以轮候查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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