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甲购买了一双特价处理的某名牌凉鞋。服务员介绍说该鞋是因为缺码,才特价处理。甲购买之后不足7天,鞋底脱胶。甲认为该鞋存在质量问题,于是去找商家要求退货或换货,但商家以该鞋为特价处理不属于三包范围为由,拒绝退换,只是同意修复。请问:商家的做法是否正确?甲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消费者维权
2018-07-15 09:29: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销售者承担一般产品质量责任的形式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销售者售出的产品具有一般质量问题的,即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修理。产品虽然存在质量问题,但经过修理即可符合质量标准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者进行修理。
    2.更换。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但通过修理仍不能符合质量标准的,可以要求更换。
    3.退货。如果存在产品质量问题严重,难以修复,或者由于修理、更换时间的延误,消费者已不再需要该产品,有权要求退掉产品。
    4.赔偿损失。产品因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毁损或灭失,不能修理、更换或退货的,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
  • 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 1、根据最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经营者应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如果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执行。因此,网购不满意想退货时,由此产生的运费由消费者自行承担。但是质量问题退货的,这种情况应由经营者承担运费。
    2、如果对方不承担运费的话,你可到消协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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