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在当保安期间,迫于是保安经理的面子借了200元钱给他,后来我爸辞职的时候那个人说发工资的时候找到我你的工资卡上,这期间一直没有联系他,工资到帐的时候查后没有还钱,我爸说再等几天,也许别人有事,就这样一直拖了10天也没见他还钱,打他手机停机了.我和老公就去所在的小区找那个人,本来想给那个人留面子,我们在小区门口找保安用对讲机呼他出来,结果那个人像做了什么亏心事似的,怎么都不肯见我们.后来我们在保安的指引下去他所在的物业办公室找他,结果他不在,我们在那里给他打了电话,一直过了很长时间,他都称在外面.这个时候爸爸打电话给我,我正在接电话的时候说他不肯见我们,他从楼上气冲冲地上来了,争吵中他拿着手上的钝器把我老公的头打破了,当时留了很多血,手也被他打肿了,之后他就跑了.物业负责人我老公送到附近医院,医生给我老公头部逢了7`8针.当时110的警察到医院来做了笔录.请问这个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我们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我爸爸在当保安期间,迫于是保安经理的面子借了200元钱给他,后来我爸辞职的时候那个人说发工资的时候找到我你的工资卡上,这期间一直没有联系他,工资到帐的时候查后没有还钱,我爸说再等几天,也许别人有事,就这样一直拖了10天也没见他还钱,打他手机停机了.我和老公就去所在的小区找那个人,本来想给那个人留面子,我们在小区门口找保安用对讲机呼他出来,结果那个人像做了什么亏心事似的,怎么都不肯见我们.后来我们在保安的指引下去他所在的物业办公室找他,结果他不在,我们在那里给他打了电话,一直过了很长时间,他都称在外面.这个时候爸爸打电话给我,我正在接电话的时候说他不肯见我们,他从楼上气冲冲地上来了,争吵中他拿着手上的钝器把我老公的头打破了,当时留了很多血,手也被他打肿了,之后他就跑了.物业负责人我老公送到附近医院,医生给我老公头部逢了7`8针.当时110的警察到医院来做了笔录.<p>请问这个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我们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2018-07-15 09:41: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规定,不属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然而,不属医疗事故不一定不存在医疗过错,《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据《民法通则》的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因过错所导致的误诊才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到但未预见到,或者虽然预见到而轻信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损害结果的叫过失。
    衡量行为人是否有过失,应以行为是否“应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为依据,来判断诊断行为是否规范,诊断医生是否尽责。因为医学是个很复杂的学问,不但个体差异大,而且疾病发展也复杂,难免出现意外,关键是看医生能否尽职尽责,即医疗过错主要体现在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应当防范没有防范,这是一个基本衡量原则。
      医疗机构有过错的误诊导致误治,增加和延长了病人的痛若和经济负担,造成了患者暂时性机体结构破坏或延误医疗时机造成功能障碍、残疾、死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疾病的共性、药性作用的复杂性,一些虽有过错的误诊没有导致误治,患者没有损害后果,就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医生不负责造成脑出血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建议与医院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可以起诉维权。
  •   以医院违反医疗服务合同为由追究其违约责任,根据2003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因此,尽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均认为“不属医疗事故”,但仍应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判令医院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