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蒲律师您好,我有个问题想向您咨询一下,内容是这个样子的:我看好一个二手房,这房子的房主买的也是二手房,但他拿的产权证还是他以前房主的名字,没有过户给他,我现在想购置这套房子,应该怎么样过户!需要自己带什么证件,他们应该带什么证件!还想问一下,房款是应该在过户前给还是在过户后给,购房需要公证处公正吗?公正是应该在过户前还是过户后?注:1、现在这个房主手头上有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还有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签的是房主名字(具体是不是房主本人签署的就不知道了),房款收据上写的是委托人的名字(但是这些都是第一房主委托人一手办理的,包括收款收据上面都是委托人的名字,这里提到的授权人没有书面上的授权书),说是第一手房主迁往外地了。2、第二手房主(现房主)曾经让第一手房主的委托人开具一份第一手房主授权第二手房主办理过户等其他事宜的授权委托书,但是没有公证,只是个人写的那种(里面还有第一房主的身份证复印件,不过是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不是现在使用的身份证复印件),是通过挂号信的邮寄方式寄过来的,当时的信封还在,我看了是2010年开具的。这个事情有点乱,不过我挺看好那处房屋的位置的(是个平房)。期待您的帮助,谢谢!

2018-12-14 06:35: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过户公证的费用  
    (一)通过继承取得房产办理过户的费用  继承过户的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  
    (二)获得赠与取得房产办理过户的费用  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再加上契税要远远高于买卖过户的税费。  办理房屋赠与需交纳的费用:办理房屋赠与的费用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房屋评估费,由评估部门收取(如按指导价计税不收取评估费);二是房屋赠与公证费,由公证机关收取;三是按房屋评估价或指导价的3%收取的契税,由国家税务部门收取。另外还有房产证印花税每本5元。
  • 公证处是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第六条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场所;  
    (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 在房屋买卖中,过户是所有权发生变动的必要条件,没有过户只是该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移转,但是该房屋的买卖合同不受影响,如果该合同没有其他的法律上的瑕疵,那么这个合同生效并有效,您可以违约,但需要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但是因为您的违约,给对方带来实际损失,您应当赔偿。
  •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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