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有个问题需要向您咨询。请问在专利侵权纠纷中,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可以确定的,是否以此确定赔偿数额?

2018-07-15 10:27: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销售或使用者只有符合“不知道”且“来源合法”时,才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仍然构成侵权,应承担停止侵害和消除影响的责任。也就是对善意的销售或使用者来说,停止侵害和消除影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赔偿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但这种混合原则的使用范围不能延及制造或进口专利产品的行为。  过错不是专利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在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时,对停止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而赔偿损失责任则按不同的场合分别适用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对同一专利侵权行为可以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来确定不同的民事责任,应当说与传统理论对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认识更为合理。
  • 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概念  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或者虽无过错但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身体,依法应当承担损害赔偿法律后果的行为。  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是损害赔偿中的一种,在实践中,因其所发生的纠纷,在损害赔偿中占有很大比例。
    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或者虽无过错但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身体,依法应当承担损害赔偿法律后果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称为赔偿权利人;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为赔偿义务人。
      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的分类  人身侵权损害赔偿包括一般人身侵权损害赔偿与特殊人身侵权损害赔偿。一般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的成立要具备侵权的四个构成要件即损害事实、违法行为、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主观过错。
    特殊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的成立只需具备三个要件即损害事实、违法行为、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至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则在所不问或者推定其主观上有过错。特殊人身损害赔偿主要有以下几种: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至人损害、高度危险作业至人损害、产品缺陷至人损害、环境污染至人损害、动物至人损害、地下施工至人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至人损害、雇佣人至人损害、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至人损害等。
      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是损害赔偿中的一种,在实践中,因其所发生的纠纷,在损害赔偿中占有很大比例。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或者虽无过错但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身体,依法应当承担损害赔偿法律后果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称为赔偿权利人;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为赔偿义务人。
      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的费用  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和残疾辅助器具费。
    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还应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另外,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 您好,您问的侵犯专利权的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如下:1.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确定。如何具体计算专利权人因他人侵权所受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对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的计算方法为:因侵权人的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使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的销售量下降,其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即为专利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2.按照侵权人侵犯专利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在上述司法解释中规定,侵权人因侵犯专利权所获得的利益的计算方法是:侵权人从每件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为侵权人所得的全部利润,即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3.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按照本条的规定,在确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时,首先应当按照上述的两种方法计算。只有当权利人所受到的损失及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时,才应适用按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额。这里讲的“专利许可使用费”,应是指普通专利使用许可的使用费。至于“倍数”的具体数额,本法未作具体规定。需要由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按照能够使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得到充分的赔偿,使侵权人不能因侵权行为得到任何好处的原则,合理确定。
    二、本条规定的计算方法,主要是供人民法院在审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及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专利侵权赔偿额进行调解时适用。如果当事人双方自愿商定用其他计算方法确定损失赔偿额的,只要是公平合理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都应当准许。
    三、本条规定的赔偿费用中没有具体列出被侵权人可以请求赔偿的其他费用,如权利人为调查侵权情况所支出的合理费用,聘请律师的合理费用等。这并不等于这些费用不在赔偿请求之列。对此,人民法院可根据具体的情况作出公平合理的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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