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011年买了一套二手房,卖方公积金按揭的。我2011年买了一套二手房,卖方公积金按揭的合同约定:买方支付卖方首付款和相关房屋其他支出。

2018-12-14 12:53: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事项须知:
      贷款额度:个人最高30万,家庭最高60万。
      贷款年限: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
      贷款资格: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贷款。公积金贷款只可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自住商品房,不可购买商业性质房源以及别墅。
      首套房:可贷款,首付不低于30%,基准利率。
      二套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小于32平方米或一家三口住房面积小于100㎡,首付不低于30%,利率
    1.1倍。(注:只要名下有一套房,再买就算二套,不管之前的第一套房是否使用过公积金贷款。)
      三套房:禁止贷款。

  • 1、违约责任要对方预期不履行时才开始计算,所以只是满3个月,现在最好还是等2个月,但是前提是你要知道出售方的地址和财产信息,防止将来起诉时无法送达或者宣判后无财产可执行。当然,假如你还有尾款未付的话还是有一些保证的,但是估计尾款不会超过5%。
    2、假如可以证明对方手机空号是为了逃避履行后续义务的话,可以安装预期违约,提前提起诉讼,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办理。
    3、中介没有违反你们之间签订的居间合同的话,一般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除非事后证明中介和出售方恶意串通损害你方的利益
  • 用住房公积金买二手房时,需要带的手续有:  
    1、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房产局要备案);  
    2、商品房预告登记证;  
    3、契税发票;  
    4、首付款发票(收据);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已婚,则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并准备);  
    6、公积金缴存证;  
    7、房产公司提供的公司的银行开户帐号和开户名。
  •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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