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是至高微的,由于我在本公司做的不开心,想辞职,我已提前几个月说要辞工了,领导不批,到外面打工都不容易他门就是要逼着我门自离,麻烦你帮帮我,我早就像领导打个招呼了,他门不批,我已买好了票打算12月4赶回家

2018-12-15 00:15: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
    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 辞职无需批准,但需要提前30天书面形式提出辞职,建议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将辞职书邮寄到公司的人事管理部门,在邮单上写明所邮寄的物品是“辞职书”,并妥善保存回执,以便在产生争议时使用。然后,等上30余天,就可以直接去公司人事部门要求办理辞职手续、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结清工资等。
    如果公司不同意,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 提前三十日向公司提出离职,留下相应证据,三十日后劳动关系解除。公司不配合办理社保转移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 因劳动纠纷可以先辞职在中请劳动仲裁吗?辞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建议先申请劳动仲裁,因为辞职后很多东西证明会更困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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