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母在我婚后全款购置了一套经济适用房,房子上写的我的名字,现在跟我妻子闹离婚,房子是属于我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
2018-12-15 04:07: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关于离婚: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婚姻关系是否已经破裂。如果女方认为男方有婚外情并有相关证据的话,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还是会比较大的;
    2.关于孩子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的话,一般会判决一人抚养一个孩子;
    3.关于财产分割:房和车如果是在婚后购买的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平分。
  •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 双方应对财产进行处置;夫妻财产分为两部分:
    1、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是指: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定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指: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对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在离婚时,夫妻双方有平等处分的权利。对归属夫妻个人所有财产,最高人民法院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第三十号法释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中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十号法释对生活困难的界定是:“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和“离婚后没有住处”的两种情形。同时规定了生活困难一方的补助应从另一方的个人财产中的现金、物质中支付,对离婚后没有住房的,还可以是住房的使用权或所有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