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劳动者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否需要赔偿劳动者?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1-14 07:56: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必须是用人单位出现以下情形时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是: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 劳动者在合法的情形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