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8年1月6日在商场专柜买了件羽绒服,直到前天第一次穿着去上班,发现袖子上有污迹,因为我也在商场上班,他家员工看见我穿过,所以我去退货时,商家一口拒绝,说我人为弄脏的,影响二次销售。商家说你不能穿脏了就来退吧,现在说这种面料就是这种不耐脏的,可我买时他没说这一点,如果他事先说明这一点我是不会买的,这算质量问题吗,这么难打理我以后怎么穿,我也是上班挣个钱,花1000多块钱买件衣服也是下了很大决心的。这件本来就是挂在卖场,买时没有仔细检查,现在弄的很复杂,像我这种情况维权是不是不好办。我应该怎么去维权,请你可以帮帮我

消费者维权
2018-12-15 15:04: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依据“三包”第9条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10条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换调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上述“三包”规定虽然没有明确不能收取运输费用,但是在销售时商家承诺免费送货,之后因产品问题而出现退换货产生的费用,就应该包含在免费送货之列,而不能再找任何借口进行收费。
    据此,产品在“三包”期内维修时所产生的运输费用,也不应让消费者承担。
  • 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产品质量法》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 如果发现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生产者和销售者连带责任:对外连带,内部追偿(《侵权法》

    (1)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2)生产者的责任:无过错责任(《产品质量法》、《侵权责任法》)
    ①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商家维权的情况涉及很多,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例如,当消费者购买商家产品时,因产品质量等问题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商家提出侵权损害赔偿。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
    侵权损害赔偿是一种适用最为普通、经常的民事责任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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