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送货和老板娘发生矛盾,然后她打电话叫他老公带了5个人一起打我用铁杆把我打伤了眼睛,手和背。到派出所立了案,派出所要我们和平解决,赔医药费他不赔,那应该走法律了吧。他们那边好像有关系,可惜的我怎么办啊!求求给我说一下谢谢!《医院证明我有轻伤》

暴力伤害
2018-07-17 17:53: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药费的。
  •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当事人的支出和因此而减少的收入,行为人都应当赔偿。


    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