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是去年5月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合同期为5年,按照先支付房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我们于今年6月按时预付了第二年的房租费(即到2010年6月),但现在房东以手头资金紧张、房屋出售(已找到买主)为由,要求终止双方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我方在今年12月份搬出,到时若不搬出就带人强行阻止我们继续营业,直至搬出,这事经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我想咨询:房屋租赁期未满,房东单方毁约,应如何理赔,怎样计算赔偿损失?若提起诉讼我方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少(我们是外地人来这里做生意的)?另:去年签订房屋合同时,我方第一当事人因公出差,合同是由其委托人代签的,请问合同在法律意义上是否为有效合同?请给予帮助!!我们万分感谢了!!!

2018-12-16 05:06: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法谚说的“买卖不破租赁”,房东卖他的房子是他的权利,但对于新房东,原租赁合同仍然有效,应继续履行。如新房东(或老房东)提出要提前解除合同,须承担违约责任,返还预交的房租并赔偿装修费用等损失。
    2、合同期未满房东毁约赔偿3000元的违约金条款有效。如你的装修等损失超过3000元,可要求房东赔偿损失。同时,还可要求新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如你愿意提前搬离,房东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全部损失后,还应退还你多交的租金。
  • 出租人有维修房屋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任或者减少租金。因此,如果是因为出租人不及时修复房屋,没有尽到检查和维修的义务,从而导致房屋发生倒塌或者其他破坏性事故,并且给承租人的人身财产带来损失的,出租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可委托律师代理

  • 1、房屋拆迁只补偿所有权人,故你们作为承租人,无权请求补偿。
    2、你们可以依据与乙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拆迁原因造成的所有损失。
    3、双方可以先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你有权向乙方住所地法院起诉,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实际损失。
    4、立案所需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起诉状、主要证据材料。
  • 房屋租赁纠纷有哪几种

      
    1、承租人不履行合同,拖欠租金纠纷。

      
    2、损害赔偿纠纷。

      
    3、不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主要内容不完备,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而发生租赁纠纷。

      
    4、房屋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

      
    5、转租纠纷。

      
    6、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而发生的纠纷

      
    7、为逃避管理和偷逃税费而变相出租房屋发生的租赁纠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