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口头跟我解除劳动合同 并没有给予我任何鼠标解除劳动合同的材料 我申请仲裁 开庭时候公司并没有到场出庭 可是判决出来仲裁以无法证明是公司让我走的还是我自己要走的原因驳回 可是法律条文有这样一条:第六条 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要上诉我实在是没时间,而且现在在外地剧组 完全没时间回去申请上诉 请问我该怎么办?面对这样的不公就这样放弃吗?

2018-12-16 06:32: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劳动者单方解除。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劳动法》规定以下两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用人单位及及时办理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但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在试用期内的;
    第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第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劳动者与单位的劳动纠纷,最常用的解决方式就是申请劳动仲裁
    (一)到哪里仲裁   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   
    (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形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 1、可以要求补缴社保。与谁提出没有关系。
    2、申请时间,应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六十日年内提出。
    法律规定较多,暂摘下列几条以供参考。
    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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