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在一家企业工作中,大约工作中一个星期多了,我察觉自己不宜这一份工作中,我跟上级领导明确提出辞职,他愿意了,过后他说道没发我近几天的薪水有效吗?合同书上边并沒有标出多少天辞职不给与薪水,口口声声没说,仅有我讲辞职的情况下上级领导才跟我说?有效吗

2021-01-16 19:0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你辞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 领导不给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只需提前三十日提交书面离职报告,到期后即可离职;在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日。
  • 个人辞职需要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进行填写。劳动者辞职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需要提前3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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