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签啦房屋买卖合同,并诚诺同产证人知道,同意买卖。后同产证人不同意,问这个诚诺书,有效吗?

2018-12-16 10:27: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买卖合同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
    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
    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
    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 1-首先确认《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系合法有效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均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2-根据双方的约定,不动产的转让,原不动产权属人或所有权人负有协助买方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附随义务。3-卖家过世,其生前与买家签订的合同并不会因此而归于无效或者被撤销,其法定继承人应对卖家生前签订的合同权利继承的同时,对卖家遗留的该合同法定附随义务也应当一并继承。
    继承人有义务协助买家办理房产过户。4-法律依据:《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
    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4、交房期限。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买方应在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卖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或者由卖方代理买方进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时或一段时间后将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为买方)交付买方,由买方支付有关的费用。
    5、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
    如房屋交付后发生该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的规定为督促当事人自觉而适当地履行合同,保护非违约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能避免日后双方互相扯皮的情况。
    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买方不按期支付购房款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卖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卖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如房屋的保修责任、物业管理以及小区内公用配套设施等。

  • 1、签房屋买卖合同前先查看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 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 预售许可证》及营业执照;交房前 交房前应查看《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 交房前 书》及《消防安全合格证》。  
    2、主体 主体。即房地产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主体 房地产  
    3、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预售合同应明确记载预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区、 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 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  
    4、面积。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 面积。 面积 面积还是其他面积。  
    5、价款 价款。即预售商品房的价金,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 价款  
    6、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 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则条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约定由于一定 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 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 合理顺延。  
    7、房屋使用性质 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 房屋使用性质  
    8、房地产权的办理属于登记义务,办理不应收取费用(除各项的过户费、维修 基金等国家要求交纳的) 基金  
    9、物业管理条款,要明确物业费所收取的项目为哪些,交房时应提前缴纳几个 物业管理条款,要明确物业费所收取的项目为哪些, 物业管理条款 月的物业费, 月的物业费  
    10、纠纷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  
    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  
    12、注意开发商的广告是否和签房屋买卖合同上所要求的一致 注意开发商的广告是否和合同上所要求的一致  
    13、针对付款方式、核算方式与开发商达成协议,并把双方允诺的内容写人正式 合同。要注意公平合理,慎防开发商设置过重义务,日后无法履行  
    14、对于付款延期,付款延期的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违约 责任书写相同。  
    15、商品房质量,与开发商协定房屋的质量标准,应主要包括:房型、使用功能、 商品房质量, 商品房质量 用料、施工、配套等;对于房屋交付使用时,其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处罚方式由双 方协商作出明确规定;对于违约条款要明确到具体情况。 对于商品房的质量,应当与开发商约定的内容包括:墙体平直的标准;防水的标 准,即房屋顶棚无水渍、厨房及厕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与地板结合处无漏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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