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您先看一份合同,然后帮我分析一下吧,这份合同我感觉签的特别窝囊,可就是签了,似乎对我一点儿利都没有,我是房主。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2010年??月???日至??年???月??日是,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10000元/年,按年结算。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上网费、电视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房屋租赁期为,从2010年10月11日至2013年10月11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乙方租住期间甲方不得出卖或转让该房屋。

五、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后面还有几条就不写了,就这几条就有问题了。前面第三条,从上网费开始全划掉了,这份合同签的是三年的,一年10000元,一年交一次房租。今年有个电视费我们就出矛盾了,买机顶盒需要270元,我认为应该他们出,可他们拿合同说电视费划掉了,去年划掉的时候我认为是一年的,他们是去年入住的,所以去年的闭路费我们出了,可今年,我明知道合同签的有问题,漏洞百出,可就是说不出来。我想问一下律师,今年我可以涨价吗?我可以提前一个月告诉他不租吗?对方说签了三年的合同就不可以涨价了吗?可合同签三年,他并没给我三年的租金。这份合同我还应该注意哪些方面?第二条是不是还有些矛盾。我要是要求重新签合同合理吗?

有些啰嗦,钱虽不多,可憋气。这份合同签的似乎对我一点利都没有。我们的合同还不至于打官司,(合同本身不正规)但在言语上我也不知道怎么表达,麻烦您帮帮我,谢谢

2018-12-16 14:51: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租房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细。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
    房屋维修及费用也最好写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烦。还要查看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
  •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四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二百三十五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所以集体土地租赁最长期限为二十年
  • 最长不超过20年,否则,超过的部分无效。你们可以约定优先承租权。参考:按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以普通民事租赁合同的方式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这种租赁方式只产生债权,不产生物权
    根据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为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但期满可以续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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