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我驾驶一辆别人送的无牌无证连大驾号也磨掉的摩托车跟一辆路边停靠的货车碰了一下,当时去交警大队事故处理好了,那个时候在考C1驾驶证,科目一过了,到科目二通知我摩托车驾驶证有违章不能考,我后来去交警大队处理的时候,交警大队不给处理,说要找到摩托车来源处,可是送我车的人联系不上了,3年多了,我这个违章一直处理不了,像我这个情况该怎么办?我电话17826872643谁能帮我处理好了给1万块钱

2018-12-17 08:50: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在交警队怎么快速处理,  
    一、交通事故在交警队怎么快速处理  
    1、只要是车辆碰撞,只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追尾、轻微的剐蹭和相撞,一方付全部责任的,且付责任的一方承认是自己的原因和责任的。  
    2、双方可以签署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书,快速的把事故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处理书是有法律效力的,到保险公司报案时保险公司也承认的,如果当时没有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书,双方可以手写一个,写清事故的时间、地点、双方的车牌号、事故的原因、双方司机的姓名、以及驾驶证号等信息,双方分清是那方付全责,并双方签字确认,然后可以等警察来,或是到交通队索要事故书,然后在重新填写,以备走保险的时候用。  
    二、交通事故处理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 交通法95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要求如下范围的赔偿: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要做伤残鉴定)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抚慰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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