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上家因钱不够撤销银行抵押要求资金监管,所以我的贷款合同上打款账号是资金监管公司的,监管部分是我全部贷款金额。我的贷款于2018.2.7由银行打给资金监管公司,监管公司扣了一部分钱,要等上家去交易中心撤销这套房子的备案才会打款。2018.2.11我领好产证。上家于2018.2.13收到银行撤销贷款后剩余的大部分房款,上家说还差几万,不肯给钥匙。合同上因为签的时候上家没说要资金监管,只是写了款清后第二天交房,所以想问一下款清时间是以到监管公司账户上为准还是以上家银行账户上为准?如果她恶意拖时间我该怎么办?

2018-12-17 08:52: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银行抵押贷款都是一样的,主要看你是否符合办理的条件,以及哪个银行能够给你放款。
    申请抵押贷款的贷款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5、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6、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7、符合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8、住房抵押贷款根据年龄可以贷到69岁。
    房产抵押贷款流程:
    1、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
    2、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
    3、面签银行;
    4、银行报卷和审批;
    5、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结果,并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6、到建委做抵押登记;
    7、建委出它项权利证;
    8、视情况办理保险、公证等手续;
    9、银行将贷款直接划拨到合同约定的帐户中;
    10、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还本付息。

  • 一、购买二手房的,借款合同丢了对于贷款人的影响就是不方便,后期的贷款利率调整及还款金额的变动不能第一时间了解清楚,不过可以去贷款银行申请补办。
    1、办理贷款合同补办手续最好直接咨询办事机构;
    2、遗失合同,可以登报公告,这样比较保险。
    二、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土地使用权抵押除了具有一般财产抵押权的法律特征,如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以清偿债务为目的,具有不可分性、附属性以外,还具有其特有的法律特征。  
    (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
      
    (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
      
    (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
  • 根据相关规定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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