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上周三、周四加了6小时班,我本来以为公司会给我加班工资的,但老板说要给我补休,不给我加班工资,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2018-07-17 20:38: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中不可以约定每月工资包含加班费,加班费不属于工资,是劳动者另外加班所补偿的费用。因此没有加班工资一说。
    通常,用人单位为了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譬如连加班费一起计算以满足本地最低工资要求,或者通过捆绑,可以最大限度免费让工人加班,同时也使劳动者不能依法得到休息的权利,此种做法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 可以用补休来代替加班费吗?法定节假日是带薪休假,不能以安排补休来替代。即使补休,员工仍可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详细的内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可以用补休来代替加班费吗。
      按照有关规定,法定节假日是带薪休假,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而不能以安排补休来替代。
    因此即使补休,员工仍可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
    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使职工及时恢复体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
      注意:   除了双休日以外,职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公司都必须支付加班工资,不能以补休代替加班费。
  • 你好!一天8小时,一星期40小时,超过部分都属于加班。工作日的加班费按平时工资的
    1.5倍计算,周六日的加班费按平时工资的2倍计算,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按平时工资的3倍计算。你们可搜集并保留平时加班的证据,在单位不给是通过法律途径救济。在一定情况下最好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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