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是一名西安刚毕业的学生 前一段时间在一家小广告公司上班 上了有一个多两个月左右 前段时间因为家里有很重大的事请假 可是延迟了几天才去的公司 当时因为家里真的一团糟我也没心情去再请假我也没说请几天假所以就没在打电话补假 最终因为家里的原因心力交瘁不得不选择辞职 可是老板借着公司的制度说什么三天不到就是自动离职 根本就不应该给发工资 可是黏在饿哦情有可原就不计较离职的事 只是就是不给辞职 更不给我发工资说是就当公司给请了长假公资就当是押金 说来我一个多月的工资也没有多少也就是不到两千块钱可是 想着我是绝对回不来这再上班还有我以前每天从早上八点半到晚上九点的辛苦工作每天中午吃饭近乎就到3.4点左右加班到9点左右的情况 我心里真的很委屈 他们公司的制度从来都是在我们触犯了扣钱以后才知道原来公司还有这种制度 就比如说我们请假一次扣50元 每天十一点以后来上班这一天工作就等于是白做 不过一个月的工资是按天算 当然这周末正常休假的一天不算工资 我们要必须要买统一的工作服 一天不穿扣50元等等 从来都是所有的便宜他们占尽 所有的亏都是我们来吃 现在我不得不辞职可是他们却用一个我从来未听过的“规定”离职三天就算自动请辞来压制我 我因为很缺这笔钱就说我会回来 我可以用其他的东西来交换 只要确保我会回来就好 可是条件就是能不能预支我之前的工资可是他们就拿押金来说事 说是只有押着押金的人才能预支 而我的这些工资就当是押金了 我真的很无助 我不知道 人为什么会这么的让人难堪 还摆着一副很同情你的模样 我不需要同情 我想找办法要回我的工资 不为别的只为了争口气只为了不让他们觉得我是可以任人宰割的 真心希望你帮助我 我没有什么钱 所以没想过请律师 我也是第一次接触这种方式求诉 我更不了解你到底会不会帮到我 可是如果你可以看到我这份求诉书 请你一定要帮我至少出出主意 我现在真的不知道我怎么做才是对的 因为我真的很迷茫!!!!

2018-12-17 11:45: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 若用人单位一直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可能会被判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最近一次刑法修正案增加的罪名,具体来说,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单位也能构成本罪,对单位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罚。
    如果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