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位律师你好们:???我想咨询下,我家的房子是回迁房屋(棚户区改造),2007年拆的,现在刚刚回迁,据说棚户区改造的收费标准应该都是较低的,可我家这里物业费就需要1.2元,比一般小区的都高,属于一等物业,我想问下这样合理么,长春是否有关于棚户区改造的一些条文么,,谢谢回答

2018-12-17 13:20: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棚户区改造是扒平房盖楼房,对棚户区项目周边道路、广场、教育、商业等基础设施的加强和完善,提升居住环境中的人气指数,在改造棚户区的同时带动了城市整体环境的改善,促进了就业、养老等社会问题的解决,产生了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综合效应。
  • 物业费是按照产权面积算的,物业费 = 所使用物业的面积 * 单位面积费率。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是要上报物价部门审批的,物价部门会根据你的小区情况和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标准进行核定。
    物业费是有标准的,用收费标准乘以你家房子的建筑面积就行了。比如标准是
    1.5元,面积是100平米,就用
    1.5乘以100,每月的物业费就是150元,一年就是1800元。以此类推。
  • 小区物业费的收取应当依据小区的情况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来确定。
      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服务合同为广大物业使用人或者所有人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一般包括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修保养费用,所聘用的物业管理人员的薪资,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等。
    还有垃圾清理,公共区域花草植物的养护费用。
      小区物业费的收取应当依据小区的情况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来确定,小区物业费应当包括了绿化维护、公共部位的水电公摊、卫生保洁等,当然,如果电梯及水泵的电费可以另外收取(具体收取标准另外约定),但要从物业管理费中扣除,或者说,物业公司收取的标准应该降低。
      小区物业费可以最多预收一年,但如果业主没有入住的,应当按照标准的70%收取。收取的起算期间为:建设单位向业主送达交付使用通知之日起满1个月后,即为2005年1月30日,之前的物业管理支出应当由KFS支付。
  • 您好!现在物业费标准有两种形式,一种实行市场价,即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的物业公司,以中标价为准,具体多少,你看批复文件就可以了。另一种实行政府指导价,即由物价局根据小区情况核定一个收费标准,政府有指导价标准,你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出示物价局的批复标准。
    如果还不清楚,你可以打当地物价局或房管局物业科的电话,咨询一下,他们会详细告诉你。 你小区如果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肯定要与物业公司签定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上也明确有物业费的收费标准,如果你签了,就表示同意了。
    一般情况下,物业费的开收日期是自你接收房屋时开始计算,现在公认的接收房屋一般以你领取了房屋钥匙为准,当然这不是绝对的,正规的物业公司会通知你交接房屋后让你签个接收房屋的文件,这样就很明确了。
    如果你没有按通知的时间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也没有与物业签订合同,物业按理不应该收取之前的物业费,但实际情况是,你再看一看购房合同,上面有交房时的有关条款,看后你就明白,即使你不接受房屋,很可能也得交物业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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