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基本工资是3300, 1月份是过年,老板提前放假, 13号就开始放,24 - 31号是法定假日,加上我辞职了。现在老板算我的工资只是上了12天,扣了一半。我想知道真正的算法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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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明确约定工资的话,单位是有义务结算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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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得到工资,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给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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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用人单位原因造成的停工放假,用人单位应该按劳动
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根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非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来停工、停产在1个工资支付期周内的,用人单位应该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1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源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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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