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是这样的:2012年8月我在淘宝网上买了个(盼你乐)牌的阴茎锻炼增大器,在买之前卖家承诺过无效退款并提供售后指导,还把我的QQ加到了他们的教学群,在群里有老师在教学,还帮我注册了他们的论坛,在论坛里可以和大家交流经验,对增大有很大好处,可我练了一个月左右,效果是有点点,但锻炼很麻烦,也很累人,每天要辛苦地背着家人在自己的房间练一个小时左右,后来我坚持不下了,而且要工作嘛,没有时间练这玩意,本想退货不练了,但又有一点点效果,也不好意思和卖家说退,因为卖家之前是说无效才退的,我很老实的,也不想说无效的假话,于是我就把锻炼器放在淘宝网上来自己便宜点卖,我买的时候是1550元,卖的价格是698元,并对该产品正面和负面的都有介绍好让别人来买嘛,第2天盼你乐官方客服就看见我在卖了,就联系我说,叫我别在网上卖,对他们公司不利,同时对他们销售也会受到影响叫我下架别卖了,我听了他们的话我马上就把转卖的增大器删除没卖了,后来我发现他们把我的QQ踢出了教学群,也把论坛的帐号删除了,很明显要终止对我的售后指导教学,当时我是有点生气,后来他们又在网上联系我,他们愿意以400元把器具回收过去,我不同意,因为对他们的态度我不满意,还不提供售后了,所以我要800才给他回收,最后没有谈成交易,就这样闹翻了,他说他们等2年公司做大有钱了将要对我起诉,告我敲诈罪,因为我是卖698的嘛,给他却要800,他们以这个定敲诈罪,还有他们要我赔经济损失,因为我在卖器具的描述中描述的不好会对他们的销售受到影响,让他们流失了客户,这些损失都要我赔。另外在淘宝交易的,交易完了不是可以对产品进行评价吗?我在评价中写到转让器具,并留下了QQ和电话号码,所以一些准备买的看到我的QQ都会来问效果,还有客服自己也会冒充买家来咨询我,因为我对他们的态度很不满,很生气,他们还威胁要把我告上法庭,所以来咨询的我都说该产品效果不好,巴不得大家别买他的,,他们也说因为我和他的客户说了的话导致客户没有买到他的,等等,这些损失都要我来赔,我不太懂法律,请问律师,他们这样的说法正确吗?有效吗?成立吗?这官司如果他们有把握赢我还是有点害怕的,因为我只是一名普通工人,根本就赔不起所谓的损失,请告之为谢,我电话:13257468616,QQ77492321。

刑事辩护
2018-12-18 13:41: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消费者维权投诉要找哪些部门呢  消费者被侵权之后往往需要寻找部门进行投诉维权。很多人都不知道要找哪些部门。找法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消费者投诉部门知识。  目前,我国受理产品质量问题的部门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因此,如果是食品,可要求十倍赔偿,其他商品,可要求三倍赔偿。
  • 第四十四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规定,无理由退货权只存在于通过网络、电视等途径购买商品的情况。对于实体商店的消费,没有法定的无理由退化权,具体是否可以无理由退货,由消费才与商家在消费合同中作出约定。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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