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人一方过世,没有遗嘱,剩下一位老人和两个儿子,两个女儿,财产怎么分配?都有赡养老人。

2018-12-18 16:41: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在开始继承前,要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

      即你所提到的,甲与其妻子的共同财产,有一半是甲的夫人的:

      
    1、房产证上是甲以及其妻子名字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2、房产证上是儿子乙名字的,原则上是乙的个人财产;但其他继承人可以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即异议者必须证明这房子是甲的财产,并不是儿子乙个人的。

      
    3、车辆,并不以登记为准,但原则上车辆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对此,其他继承人仍然可以提出异议,但如前所述,必须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归登记的车主所有。

      
    4、上市企业的投资的认股权,即预期财产权益,是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半属于甲的个人遗产。
  • 如果没立遗嘱,按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就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继承,继承法说的说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因此,其四人都有继承权,继承份额原则上均等,但是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 口头遗嘱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公证遗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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