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户没交物业费,现在物业找我,要我交,我该怎么办。和租户的合同规定是租户交的,

后来我了解到,租户要求和物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并表示同意需要物业,但要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年来物业一直不主动和租户签约。现在租户搬走了,物业才找我说要问我要,我说当时第一年没交物业费为什么不找我,等人家搬走了才来找我,我该怎么办??

2018-12-18 21:16: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物业管理资者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1、要有相应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要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一级要求5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二级企业是300万元以上,三级企业则需50万元以上即可。
    2、要有相关的管理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高级的管理人员也要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一级的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80%以上需取得从业资格证书;二级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60%以上需取得从业资格证书;三级的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50%以上需取得从业资格证书。
    3、一二级需要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的物业,三级企业如果没有两种以上类型的物业则需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4、管理各类物业的建筑面积要占相关的比例,不同的资质等级有不同的基数比例。
    三级资质则无要求。
    5、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6、一二级企业资质要求相关的管理项目获得建设部手语的相关的称号,一级要求获得20%以上,二级要求获得10%以上。
  • 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或用户提供的不同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是有所不同的,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或用户面议洽谈而定;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要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在具体收取物业管理费时,有些项目是一次性收费;有些项目则是定期收取;有些项目的收取方式较为灵活。
      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费收入的高低直接与其收取标准及业务量大小有关。一般地讲,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越高,则物业管理公司的收入就越高。但是,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一方面要受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不能乱收费;另一方面,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还要受到用户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也要服从优质优价的原则,因此,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的确定要遵从一些原则:  第一,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第二,与用户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要根据用户的收入水平高低来确定,收费标准过高,用户承受不了,也不容易取得用户的支持,反之,收费标准过低,则物业管理公司赔本服务,这又违背市场规则。
      第三,优质优价,兼顾各方利益。所提供的服务档次越高,则收费标准越高,特约服务一般比公共服务的收费标准要高,对商业部门的收费比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一般要高。  第四,微利原则。
    物业管理服务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余,否则服务项目越多,工作量越大,赔本就越多。  第五,公平原则
  • 房子没住需要交物业费吗,  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不交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共同作出的决定,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则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都是均等的。除非管理规约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等有另外的规定或者约定。
      当然,以上只是目前的通说,在各个地区可能还会有某些特别的规定,比如石家庄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规定,空置房空置在3个月以内的,不交物业费;空置超过3个月的,则交20%的物业费。
      以往的情况是,绝大多数商住小区的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都要求业主只要有拿到钥匙的房子在小区,就不管你住不住都要与常住者一样,交纳相同标准的物业费。
  •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

    证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期限......
    第二条租金及押金......
    第四条转租......
    第五条合同解除......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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