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一)?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