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现在这家公司工作了1年零2个月了,期间有离职过。

我是从2011年1月3号开始上班的,刚开始底薪是1800,慢慢的涨到3300,在2011年的8月底(不记得具体是哪一天了)离职了(公司裁员),当时是按照合同上的基本工资赔偿了一个月的底薪1800元。后来在9月底,公司人事来电话问我愿不愿意回去上班,薪资不变,当时也没找到工作就答应了回去,在国庆节假期后回去上班的,一直到现在,当时解雇了劳动合同,我回来上班后并没有跟我再签,而今现在公司有很大的变动,对下面的员工很过份,连工资也降了一半,都打算走了,但是我没有签劳动合同,请问我要怎么让公司给我赔偿工资呢?我们的工资是分两部分发,一部分是对公转账,另一部分是私人转账,我记得我是在哪里看到过这样的情况是可以让公司赔偿的,好像是说走了又回来的员工,并没有再签劳动合同,是可以到劳务局还是哪里,提交我的工资账户信息,然后要按照对公转账的工资的两倍赔,回来几个月就赔几个月,(记不清了,意思是这样子)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19 11:14: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法律规定了,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之间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没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同用人单位协商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 通常情况下,我国法律规定了劳动者通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按时发放工资,如果劳动者没有按时得到应得得工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后同提出离职。在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者的工资结算清楚,否则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应当再支付一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赔偿金。
    2008.
    1.1前的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算一年。
    2008.
    1.1后的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赔偿金。
    2008.
    1.1前的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算一年。
    2008.
    1.1后的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
  • 可通过法律途径劳动维权。第一,用人单位需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应缴纳社保、及时支付工资。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支付双倍工资已一年为限,最多支付十一个月,经济补偿金根据工作年限,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违法辞退双倍补偿。第三,需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工作时间、加班时间,可以是劳动合同、工资转账记录、发放明细(需加盖单位印章)、工作服、工作牌、证人证言等证据。
    第四,通过诉讼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赔偿、以及拖欠的工资,并要求补缴社保。 如构成工伤,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要求公司赔偿。第一,申请工伤认定。第二,根据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明确赔偿标准。
    第三,根据鉴定等级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数额。第四,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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