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套吉雅花园房子,开发商因诈骗被判刑了,房子也被当地公安机关查封了,法院判了我胜诉。怎么去办理房产证呢?

2018-12-19 11:14: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查封属于财产保全措施,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
    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原告)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原告)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第五百零九条申请参与分配,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参与分配和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事实、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
      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提出。
      第五百一十条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
    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五百一十一条多个债权人对执行财产申请参与分配的,执行法院应当制作财产分配方案,并送达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
    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第五百一十二条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提出书面异议的,执行法院应当通知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
      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反对意见的,执行法院依异议人的意见对分配方案审查修正后进行分配;提出反对意见的,应当通知异议人。异议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异议人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按照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诉讼期间进行分配的,执行法院应当提存与争议债权数额相应的款项。

  • 1、您好,您咨询的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您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之间建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2、开发商因经济犯罪被抓,房屋被另案权利人查封并拟拍卖受偿导致无法向您交付房屋,构成合同违约。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您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鉴于房屋已经被查封,房屋买卖合同客观上已无法继续履行,因此您只能要求开发商承担退还购房款、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3、鉴于开发商已被抓,其可能还存在其他无能力履行的债务,如其对外所负债务的金额大于其所有的财产金额的,您的债权将面临无法得到全部清偿的法律风险,建议您尽快起诉,并在取得执行依据(生效判决)后尽快申请强制执行。
    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百零八条的规定,您在取得执行依据后发现开发商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房屋拍卖所得款。
  • 首先,开发商要向房管局提供齐全的房屋前期资料,如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开工证、竣工图纸等。
    第二,根据上述资料,由测绘部门进行实地测绘并绘制图。
    第三,根据实际测绘的面积结果到房管局交易部门立契过户。
    第四,凭借买卖契约,房管局房政部门审核后装订齐备的档案并拟定、发证。从这个过程看,要把房产证如期地办理出来,开发商起主要作用,不是开发商一家就能独立完成的。
    因此,有些购房者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拿不到产权证,原因由可能是开发商本身存在的诸如:房产开发前期资料不全、未能通过有关部门综合验收、未能委托办理实地测绘手续。
    对于非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的逾期办证,如房管局有关测绘级行政部门因作业繁忙而延缓了发证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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