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公司在08年成立,?注册资金为500万,?当年就亏损400万,?但该企业未变更注册资金,?还是以500万注册资金的名誉对外经营,?请问这种情况祘不祘注册资金不实。

2018-12-19 12:03: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公司的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某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  公司变更设立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自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 公司的税务包括:
    一、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商业4%、 工业6%。
    如果销售10000元的产品需要缴纳的税(暂时按商业)
    1、应缴增值税=10000/(1+4%)*4%=
    384.62元。
    2、应缴城建税=增值税*城建税税率=
    384.62*7%=
    26.92元
    城建税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3、应缴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税率=
    384.62*3%=
    11.54元
    教育费附加税率3%
    二、所得税
    1、如果你单位采用查账征收方式:所得税不是按销售额计算缴纳的,应该根据本年利润计算缴纳所得税。
    2、所得税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即税务机关认可的利润)在十万以上33%的税率,三万以下18%税率,三至十万27%。
  • 主要看在那上市,新三板500万以上,创业板在5000万以上。
    《公司法》所称的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同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股份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无法直接申请上市,通过发行股票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则均为上市公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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