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双方已签定售房协议,但后来在协议执行期间,因限购令导致协议无法继续,我作为出售方,是否需要全额退还定金。当时签定协议内容如下:

卖出方:XX?身份证号:XXX

买进方:XX?身份证号:XXX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调,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于XXX的XX幢XX室,建筑面积XX平方米,房产证号:XXXX,土地证号XXXX,土地面积XX平方米,一并出售给乙方,合计人民币叁拾叁万元整。

二、乙方于3月15支出伍仟元整定金给予甲方,乙方于15日之内支付甲方购房款拾万元整,余款贰拾贰万伍仟元整于办理完过户手续后付清,如不是甲乙双方个人原因,不承担定金违约责任

三、甲方交房方式:乙方付清理房款,办理完过户手续,于6月底交房。

四、违约责任:此协议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付违约金伍仟元人民币,如果乙方违约,定金不退还;甲方违约,要退还双倍的购房定金。

五、过户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XXX???????????????????????????乙方:XXX

日期:2011年3月15号???????日期:2011年3月15号

对方于3月15号付定金5000元给我,我的房子是贷款买的,16号我去银行预约还款,银行定于4月9号还全部贷款。乙方一直未付第二次款,只说担心限购令出台无法购房,然后到四月初打电话给我说取消协议,因为合肥限购令导致他们无法购房,他们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因为已和他们签订协议,导致我一直未把房子卖出,直到4月19日至我家要回定金,我退还了4000元给他们。然后他们电话恐吓我,说要砸房砸东西,我未理。今天早上法院打电话说他们已经起诉我,要我还他们另外一千元定金,我是否该归还?

2018-12-19 13:33: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  购房违约金的范围  根据《合同法》规定,只有当一方当事人有重大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返还所交的预售购房款和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此外,如果办理按揭,银行就会将贷款打入开发商账户,这部分房款视为已付,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房屋总价值及合同相应条款进行赔偿,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在你的购房合同里会有明确规定的!一般都是每天万分之1到5的违约金,请参照你的合同,就可以计算了。  开发商违约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3、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如果您要解除合同,是无权要求返回定金的。但是,根据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因此,由于开发商现在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以导致你们的合同是无效的。综上所述,您与开发商所签的合同是无效的,不具有法律效力,您交付给开发商的所有费用开发商应当予以返还。
    如果开发商拒绝返还,您可以向法院起诉以主张自己的权利。
  • 对于违约金,我国合同法做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具有补偿性特点,并兼有一定的惩罚性。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因此,主张违约金时,可以实际发生的损失作为要求增加或减少违约金的法定依据。

  •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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