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出租房屋给承租方开店并约定不得转租,现承租方不再经营而把店铺所有设备和经营权出让给第三者,我是否能以对方转租为理由终止租赁合同

2018-12-19 15:09: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乙方能否转租要看合同是否约定,如约定不能,可解除合同
    2、如合同未达到解除的条件,你违反合同,乙方可要求赔偿损失,如都有违约,按违约程度
    3、违约损失难以计算,且有弹性,法律上分直接损失,主要指装潢这块、还有合同履行可期利润,当然这个很难计算,还要考虑租金与损失之间的比例,对方如以合同履行可期利润来主张损失,你可抗辩。
  • 一是《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申请登记备案,登记资料有承租人的合法证件,现在可以通过资料找到承租人,但你没有登记备案;二是中介为承租人提供房租租赁的媒介服务时,应该了解委托人也就是承租人的身份情况,现在无法找寻承租人,是因中介不知道委托人的身份情况,中介也有过错,应该承担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你可与中介协商要求承担部分责任,协商不成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诉讼至法院
  • 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征收率5%但减按
    1.5%,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
    1.5%;
    四、个人出租不动产r个人出租的非住房(指用于生产经营用)征收率5%,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r个人出租住房征收率5%减按
    1.5%,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
    1.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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