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婚前按揭的房子.婚后加女方名字.贷款还完后,可以过户给女方吗?

2018-12-19 18:48: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间房产过户手续——婚后财产
    1·婚后的财产过户其实也就是一个更名的过程,没有多少意义,如果想要在房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才能安心的话,就办理一个更名手续。办理更名手续是没有税费的。
    2·办理更名手续,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到房屋说隶属的房管部门办理更名手续,带上双方的身份证件以及复印件·房产证·结婚证就可以进行登记办理了。以前是双方一个房产证,现在可以一人一个。
    3·办理更名手续没有税费,但是有基本的手续费,例如测绘费,收取以房屋总的建筑面积乘以1.36元的总价,还有工本费,普通住宅收取80元,如果过户的是用来经营的商铺,收取550元。
    4·过户的房产是房改房的话,还要有房屋原来所属单位的证明。
  • 还贷期间的商品房本来是不可以出售的,但是现在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转按揭”就是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个人住房转按贷款是指已在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 婚前房婚后产权证加名字的房产离婚时的分割:
      
    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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