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甲方:(?????????????)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同志为代表的外聘厨师团体(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过相互信任、自愿、平等、协商的协商,达成一致,甲方愿意将本酒店厨房承包给乙方工作。

一、承包期限暂定一年,于2012年2月20日起至2013年2月20日止。

二、甲方将厨房承包给乙方工作,其中不包括厨房杀洗等勤杂工。基本月工资定为伍万元整。每月的工资发放为次月的1日?15日,每次发放工资为二万五钱元,每月发放为二次工资。由乙方代表领取、自由支配。

三、甲方负责乙方工作厨师的工作餐、住宿(集体宿舍)及健康证、暂住证的办理,节假日补贴和其他福利,参照相关法规及酒店服务员(与酒店其他员工同等)。

四、甲方支持乙方参加各类有利于酒店声誉的各类社会活动,如烹饪比赛等等,并负责50%以上的费用(届时可具体协商)。

五、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设备和良好的工作环境的义务。

2、?甲方如对主干厨师技术能力不满,有要求乙方更换的权力。

3、?乙方须接受甲方领导和监督,如乙方违反相关店规,甲放有权利对乙方做出正当处罚(具体条例协商制定于酒店规章制度中)。

六、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在保证酒店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可自行安排人员休息、请假等事宜。

2、?在保证酒店正常运作和足够技术力量情况下,厨房人事权利归乙方代表。

3、?乙方应遵守和执行酒店制定的各项指标和制度的义务。如卫生要求、菜肴出品要求、安全操作要求、人为浪费的要求、设备设施保管的要求(具体条例协商制定于酒店规章制度中)。

七、公伤事故的处理方法:

乙方在厨房工作期间,如正当操作情况下出现的受伤等事故视为公伤,又甲方负责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八、甲方视乙方工作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乙方的留、走由甲方决定。

九、如遇酒店转让,后来的法人不留用乙方的情况下,甲方须补赔乙方半个月工资,如遇到非典等类似情况则按相关法规处理。

十、提前终止协议的处理方法:1、如果甲方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给予七天的基本工资作为赔偿。

2、如乙方提出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赔偿7天基本工资给甲方作为找厨师的费用。

十一、违约的处理办法:

1、?欠发工资和奖金五天以上视为违约。

2、?双方未按协商的方法提前终止协议视为违约。

3、?公伤事故未按协议方法处理视为违约。

4、?双方刻意刁难对方视为违约。

如任何一方违约将赔偿对方二万元整。在工作岗位上又执行总厨代理。

十二、协议在执行中,经双方协商可修改条款,但未修改前仍按原条款执行,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以上协议中没有提到再请另外商量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酒店印章)?????????????乙方(乙方代表签字、私人印章

2018-12-19 19:12: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最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和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不能以本单位的内部规定为依据,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辞职的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可在试用期内考察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都具有较为自由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这是侵害劳动者合法权利的行为,法律一般确认为无效。  
    3.《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的条件被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于陈静并没有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因此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损坏了企业的设备、工具或其他物品,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予以赔偿。  
    4.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虽然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应该放下工作就走,应当配合用人单位搞好工作交接,避免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由此带来经济损失的赔偿争议。
  •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首先应判断是否属于工伤的范围。然后寻求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是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没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上岗证、工资条等。
    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承担者;在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一般而言,单位也应承担部分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不知道用人单位的确切名称及地址,就无法确定追索的对象,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工伤,劳动者便无法索赔。
  •   在法律或合同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如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故合同可由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权而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规定,如由于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被修改或取消,由于行政命令企业必须关闭、停产或转产,由于不可抗力以及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已无必要时,允许当事人一方及时通知他方变更或解除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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