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今年3月进的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合同,11月11日被领导口头通知辞退,(并无任何正当理由,只是含糊其辞说经领导研究决定辞退我,)让我办理离职手续,但又不给出具辞退证明或者终止合同的证明,只给了一份辞职申请书,我并不是自动辞职,所以不肯签,后继续找领导要辞退证明,现在没了下文,也不给分配工作,也不给办理离职手续。(合同一式两份,但都在公司方,没有给我,不过我有每个月的工作日志和其他一些证据能证明我在公司的工作经历,并且现在手头的工作也没有和他们交接,还持有部门领导口头辞退我时的录音。)我现在是否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但只有口头辞退的录音没有书面的辞退证明能否证明他们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能现在应该怎么办?

仲裁
2018-12-19 20:22: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员工可以向公司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递交材料主要包括:劳动仲裁申请书、双方的身份证明(公司为营业执照、个人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申请仲裁不需要提供劳动关系证据。
      用人单位辞退通知书已经确认了劳动关系曾经存在的事实,申请仲裁劳动者无需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只需提交支持申请仲裁所主张的权利方面的证据。

  •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 劳动纠纷仲裁是前置程序,即劳动纠纷必须先由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首先应当根据当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的规定提交仲裁请求书(一般都会有模板);仲裁请求被受理的,根据受理通知书的要求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参加庭审,仲裁委根据审理作出裁决。
    具体程序问题您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具体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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