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现在在一家私营公司工作,5五工作制的,一天工作8小时。面试的时候是今年5月底,那时还未拿到毕业证,经理就说两个月实习期,后转正。问我我工资意向,我说要两千以上,经理说两千是没问题的,其他待遇是有社保。没转正前公司不签合同。我在这工作满两个月后跟经理提转正的事,他就说人事部会对我近两个月的工作进行全面的评估,又过了一个多星期,我再问这事,他才答复我工资是1800,其他待遇是有个400绩效金(公司要评估的。)、社保(公积金不买),但要到10月左右统一买,到时再补回转正后没买的月份。听比同事说,她转正了,但公司说要等买了社保才跟她签合同,到现在还没签。还有在这家公司超出8小时的工作时间,是不算加班的。请问公司的这些行为合法吗?我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利?我只有20分悬赏分,全给了。请各位帮帮忙,尽快为我解答。我这个星期要答复经理要不要继续在这工作~谢谢!

2018-12-19 21:32: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未按约定支付加班费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并承担延期支付工资的赔偿。
    用人单位应该要及时支付劳动者在节假日的加班工资。
  • 加班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小时,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因此公司不能违反我国劳动法等法律规定要求员工加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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