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有出轨,但老公没有明确的证据,只是怀疑,我准备净身出户,有一个双胞胎女儿,之前结婚也是生孩子后三年才去办的结婚证,一直感情都很冷淡,我真的不想跟他在一起生活了??对的真的没有感情??之前也是为了孩子才草率结婚的??去年有分居三个月我才出的轨?后来又住一起感情还一直不和?经常吵架??也有家庭暴力???但老公一直坚持不离婚??我要怎么办??上述要准备些什么??要注意些呢??谢谢大家了

2018-12-20 04:01: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对您的悲惨遭遇我们深表同情,但是同时也希望您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邪不压正,人间正道是沧桑!第二,依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也就是说,您们在领取过结婚证的情况下,若无法协商一致进行协议离婚,那么您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您们之间的婚姻关系。第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第五条的规定:家庭暴力被害人及其亲属、朋友、邻居、同事,以及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妇联、共青团、残联、医院、学校、幼儿园等单位、组织,发现家庭暴力,有权利也有义务及时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控告或者举报。
    综上,建议您鼓起勇气,使用法律手段为您伸张正义,只有这样,您和您的家人才能真正恢复正常的生活!以上建议供您参考
  • 不管是家庭暴力还是出轨行为,孩子归谁,财产分割都不受影响,如果双方都想要孩子,孩子判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孩子不满两岁一般判给女方,满10岁的一般看孩子想跟谁。最主要的还是看谁最有利于孩子成长。
  •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因此,根据您的情况,您与丈夫达不成协议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您和丈夫分居两年的话,法院应准予离婚。具体问题,请您咨询相关律师。
  • 对家暴进行证据的收集,以方便离婚时提出相应的证据。

    (一)在对方使用暴力时,要尽量让邻居、居民委员会的人知道、或是交予妇联机构进行处理,并将相关的书面记录予以保存,可为以后作为证据使用。

    (二)向法院提交公安部门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出警记录能够证明该案案由、处理结果等内容。询问笔录记录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暴力行为的程度以及处理结果等。当事人对于这种证据一般是无法得到的,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调去、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进行调取、收集、当事人也可以委托律师到法院的申请调查令进行调查。

    (三)当事人可以对自己所经历的家庭暴力,进行录音或是录像,这种视听资料属于间接证据的一种,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存在,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该部分证据主要指双方的聊天记录、对方承认家庭暴力的录音、伤害情况的录像等等。

    (四)医院的一些诊断书或是实施暴力的一方所做出的《保证书》,医院所出具的主要包括x光片或是轻重伤的诊断证明,还包括诊断机构所作出的诊断证明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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