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10年7月份进入公司,当时和经理签订2个月的试用期(手写的双方署名没盖公章),11年6月份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想辞职,有关申请劳动仲裁的问题想请教一下:一,关于仲裁事项:1,关于双倍工资补偿我是该已9个月还是8个月申请为宜(不知道试用期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2,1个月的经济补偿 3,补交社保二,证据是否有效:1,工资是打到银行卡上,工资条是人事发的不签字的那种(部分遗失) 2,试用期复印件 3,之前为客户做的销售合同三,关于辞职报告:如果我以个人原因辞职(不提及之前违反劳动法部分),说词想委婉些,毕竟在公司学到了一些东西,和同事领导关系都不错,不知道辞职理由对仲裁有没有影响 ,如有影响我该怎么写最为宜四,其它事项:1,像我这样是否具备申请仲裁条件 2,如具备,那仲裁部分金额是有劳动部门调查后裁决还是我写上劳动部门再裁决 3,证据是否已经能证明劳动关系,如不能还要准备哪些 4,不知赔偿部分是否合理以及我所表述是否全面备注:希望能够一一解答,谢谢

仲裁
2018-12-20 05:51: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没签劳动合同的是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应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
      
    (二)以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
      
    (三)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在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职工的安置条件和待遇问题;
      
    (四)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未签订手续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五)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欠缺或部分内容违法,导致合同无效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 1.建议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监察大队)。 2.或者申请仲裁(仲裁不收费用)。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5、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6、不按照规定解除合同的,支付双倍的解除合同的补偿金。但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最大的问题是需要证明跟公司之间的确存在劳动关系。因此需要收集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委托律师处理比较妥当。
  •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是否能拿回用人单位拖欠的工资,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单位是否能在劳动争议仲裁中进行调解,如果不能调解的,则还要看职工所提供的证据能不支持自己的仲裁请求。如果证据不符合要求的,职工就有可能败诉。
    2、如果职工劳动仲裁,或仲裁后通过法院诉讼也胜诉的,还要看单位是否能自觉履行,如果不自觉履行的,则职工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但是,申请法院执行的,也并不一定表示法院能执行到所拖欠的工资,如果存在单位无履行能力等特殊情况的,仍有可能无法拿回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