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人打伤了,去医院做了伤残鉴定,鉴定结果是皮肤损伤,软组织损伤,骨关节未见明显损伤,这算是轻伤吗?能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吗,他们是2个人打我一个,而且是主动的故意行为

刑事辩护
2018-12-20 06:22: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以上的,属于刑事案件,必须报警处理,有检察院提起诉讼,在刑事诉讼时,伤者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2、如果故意伤害达不到轻伤以上,则不能构成刑事犯罪,伤者可以直接提起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诉讼。
    3、不管提起什么诉讼,首先需要保留证据
    1、打人的证据;
    2、医疗的证据;
    3、鉴定材料;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因此如果出现 被人打伤的情况下,可以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向相应的侵权方要求赔偿损失。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十一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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