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我把人砍伤 造成轻伤害,对方做了伤残鉴定,还能私了,或者做了伤残鉴定是不是必须要坐牢?

暴力伤害
2018-09-05 08:20: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未规定人身伤害的赔偿金额,但规定了大概的赔偿范围,具体要由双方根据实际损害情况及当地的经济状况确定。  赔偿范围包括: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为被人砍成轻伤而应获得的赔偿可以依照上述各项来确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鉴定是有标准的,如果伤口达到轻伤标准的厘米,缝了十多针符合轻伤标准,没有重新鉴定的必要。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1990年4月20日 法司发[1990]6号) 第十四条 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
    3.5 厘米 (儿童达 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 第十五条 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 单条长 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