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实陈述:我在A公司工作了5年(07年-11年),07年签了1年合同后公司一直未与我签合同,2010年后A公司业务开始下滑不景气,2011年A公司法人代表新注册了独立的B公司,2公司法人代表相同,之后A公司的员工大部分(95%的人数)都转到了B公司进行工作,由B公司发工资上社保。11年公司和我签订了一份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扉页上写着A公司,最后盖章是B公司,入职日期是07年,合同期限是07年-12年止。我的工作地点在B公司,待遇和职务未变。2个公司的法人代表、财务、总经理、行政管理人员对内对外都是相同的人办公地点未变。而我的工作就是领导让干什么就干什么,A、B公司的业务都有涉及到。期间使用过A公司的支票和车辆,也代表B公司出差工作等。我的日常周例会都是在B公司的会议室进行,开会的人员几乎都是和B公司签约的员工,接受我管理的的下级同事也都是B公司的员工。后来得知,由于2个公司的财务人员是同一人,我属于公司的老人,工资和社保也没有因为和B公司签合同而变更过,一直是由A公司发放和缴纳。

12年起,公司开始处处刁难我,降职调薪,要求我交回盖有B公司公章的原合同,签订一份和A的合同,我查看过A的合同,有很多明显的不公平条款,处处对我不利,未按照公司行政人员的要求进行。之后公司开始克扣工资,每月只发1000,目前公司已经连续数月克扣我的工资,我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不清楚于理于法我应该向那个公司提起诉讼,是签订劳动合同的B公司还是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的A公司?

相关文字证据有:

1、和B?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2、B公司开具的降职通知书;(有B公司名称及法人签字)

3、公司的会议纪要,会议内容都是B公司的业务发展内容,与会者都是B公司的员工;(公司行政人员会后所做的会议纪要)

4、从A公司账户的发放的工资流水单;

5、A公司缴纳的社保单。

以上问题还请专业人士予以回复,衷心感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20 16:14: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畴,可以申请。如果可以的话,可以找支持你的同事帮你做个证明。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根据《劳动法》第32条、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 1.《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在社会保险权益方面,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开展跨地区派遣业务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具体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3.劳务派遣工若出现劳动纠纷,法律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法定用人单位,应承担法律责任,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即使时劳务派遣过程中也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否则劳动者有权要求其进行补缴。
  •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义务,如果单位不交社保,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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