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尊敬的工作人员,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4月30日在四川省内江市oppo售后寄了一台oppo909?32G的手机(价值3298元)到成都太升路茶叶大厦oppo售后,结果今天我打电话查询,才知道机子不见了,希望你们帮助处理一下,在内江寄手机的时候中通公司的快递员问这个东西是什么,我说是手机,他问保价吗?我说不用了,我说这么近,如果保价我还不如自己去成都送货,因为保价费用都是100多元,结果没想到,货物丢失了,我怀疑是快递私吞货物,正以为没有保价,用这个漏洞来忽悠客户,希望你们帮助解决一下赔赏问题,非常感谢。我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现在快递公司服务太差了,今天还打电话来威胁我,说小心人财两空,这样的语言。请你们帮助一下。谢谢

消费者维权
2018-12-20 16:20: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条例》也做出了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 多次发送信息干扰他人生活,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但该行为不构成犯罪,可以依法追究治安行政责任。对于情人之间的分手,涉及方方面面,因此,公安机关在处理该类案件时,一般不会立案处罚,最多也就是调解解决。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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